经四届十次会长办公会集体审议、充分讨论并表决,一致审议通过开展医药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,顺应医药行业合规监管新形势,提议全面启动医药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汇报如下,请予以审议。
本次评价有明确政策支撑,相关文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非盈利性信用评价;既是响应国家政策,也是商会成立20周年赋能会员、重塑行业话语权的举措,核心是筑牢企业合规防线、防范产业链风险、解决企业融资痛点、吸引企业入会。
实施路径采取“发文部署、标准引领、稳步试点”三步走,评价结果将用于企业融资、政策对接、品牌公示、国家信用背书及会内互认。
为确保评价工作的专业性、独立性与权威性,商会拟委托国内领先的综合性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,拟委托机构需资质完备、经验深厚、实力雄厚,具备丰富的行业信用评价实操经验和专业技术储备,能够为本次评价工作提供全方位、高标准的技术保障,助力工作高质量推进。
特此决定。
全联医药业商会
2026年4月24日